日常生活中存在驾驶证买分卖分的交易行为,不仅伤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让真正违法的驾驶人逃脱了法律法规的处罚。省人大代表王琼关注到这一现象,提出了关于对非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只罚款不记分处理的建议。
以往,代扣分现象十分普遍,车主认为,即便闯了红灯,借用朋友的驾照去扣分也可以,没有任何压力。
电子抓拍系统升级后,那就完全不同了,在你闯红灯之后,电子警察就会对闯红灯驾驶人的面部特征进行详细记录、清晰取证,违法数据上传后,除了系统识别的违法当事人,没有任何办法消除该条违法记录,谁闯的红灯谁接受处理,即闯红灯的行为是哪个驾驶人产生的,就绑定起来,违法处理的时候必须是本人处理,否则没有办法处理,这样将有效打击倒分卖分的现象。
“现有电子抓拍系统将逐步升级改造,达到识别违法驾驶人的技术要求。”省公安厅表示,由于以前的电子抓拍系统只注重抓拍违法行为,而不能识别驾驶人,给买分卖分提供了可能。这种情况已经引起了公安部交管局的重视,明确要求全国要逐步更新改造现有电子抓拍系统。目前,有关行业标准已经进行了修改。
另外,针对限速、测速警告标志设置不合理问题的反映,省公安厅表示,设置测速取证设备,应当遵循依法、规范、公开的原则,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