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务院“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要求,根据公安部科信局日前召开的“全国公安技防工作经验暨新技术交流会”上的有关精神,以及公安部关于“推进落实技防立法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定于2015年底前逐步取消所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的工作部署,市公安局技防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取消本市《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以下简称《批准书》)年度审核,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对本市持有《批准书》的技防产品不再进行年度审核,原《批准书》持续有效;二是不再受理申请发放《批准书》;三是在本市技防工程中使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应持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