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网力”)与吴海东、罗四珠 签署了《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吴海东等深圳中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合作意向书》,公司拟收购深圳中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深圳中盟”)51%股权。
深圳中盟主要从事城市智能交通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为客户量身定制个性化的城市智能交通解决方案。公司现已形成了以城市智能交通解决方案咨询、设计与提供,以及相关产品研发制造和系统维护为一体的业务体系。深圳中盟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天利中央商务广场(二期)C-3005,法定代表人吴海东,注册资本 10,347.90 万元,其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包括:智能交通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软件系统集成的安装、维修(仅限上门服务)及其他技术服务,道路交通设施的安装,通讯产品的开发(以上均不含生产加工及其他限制项目,安装凭资质证书经营);电子元器件、光电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的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1、双方将积极促成由上市公司收购重整完成后的标的公司 51%的股权。
2、本次收购,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初步估值约为 4.356 亿元,最终交易定价参照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评估师事务所以重整完成后双方认可的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的审计值及评估的评估值,由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