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发的商评驰字[2015]8号《关于认定浙江金科过氧化物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22件商标为驰名商标的通报》,认定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9类摄像机商品上的“海康威视”注册商。
近日获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发的商评驰字[2015]8号《关于认定浙江金科过氧化物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22件商标为驰名商标的通报》,认定杭州
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9类摄像机商品上的“海康威视”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
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此次海康威视注册商标“海康威视”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有利于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权益,提升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免责声明:本站所使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部分来源于互联网共享平台。如使用任何字体和图片文字有冒犯其版权所有方的,皆为无意。如您是字体厂商、图片文字厂商等版权方,且不允许本站使用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请联系我们,本站核实后将立即删除!任何版权方从未通知联系本站管理者停止使用,并索要赔偿或上诉法院的,均视为新型网络碰瓷及敲诈勒索,将不予任何的法律和经济赔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