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6年底前,实现全国部、省、市、县四级运政系统业务的全面协调联动,为构建“省际联动、行业协同、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化体系奠定基础。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需加快本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完善,完成联网接口开发。交通运输部统一组织开发全国联网应用软件,包括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基本版、从业人员考试系统基本版等,免费提供各地使用。各地可使用全国联网应用软件,也可自行开发应用软件。自行开发应用软件的,应当符合《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南》规定的技术标准,必须按期建成投入使用并实现全国联网。
加快做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技术规范的编制,各地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政管理系统的建设、改造和联网。
实现部级数据整合、信息服务、业务系统,最终全面实现部、省、市、县四级系统在跨区域执法、异地从业人员管理等业务的协调联动。
小编观点:交通大数据采集信息的互联互通,跨区域、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合作,是长久以来影响智能交通发展的弊端,智能交通领域涉及的主要部门包括:交通、公安、城管、国土等多个职能部门和各交通运输企业,各部门负责各自领域内的智能交通应用系统建设。
但是,因为缺乏统一的智能交通规划和管理,条块分割现象严重,从交通数据采集系统到信息发布平台都不一样,交通信息资源分散。因而在智能交通信息发布的实践中效果并不好,这种交通信息不畅是造成交通拥堵的主要因素。
此条文的提出,或将推进城市智能交通信息化建设,打破行业和地域界限,整合既有资源,推进共享,实现各运输方式之间、各区域之间交通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交通应急通讯指挥调度能力。